一、 政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二、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:办理《营业执照》。三、 区消防大队窗口: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。四、 商务部门网站备案。五、 区公安局治安窗口:办理刻制印章核准(企业公章、企业财务章、企业法人章、合同专用章)。六、 银行:开立银行账户。七、 国税局、地税局窗口:办理纳税鉴定、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。八、 企业实际业务涉及进出口贸易的,需办理的事项:1、区商务局外经外贸处:办理对外贸易进出口许可证。2、南京市海关: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。九、 市外汇管理局:办理《外汇登记证》。十、 政务中心二楼社保窗口: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十一、 政务中心三楼社保口:办理劳动录用备案。十二、 政务中心二楼社保窗口: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