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类型 | 行政许可 | 基本编码 | 000109040000 |
业务办理项编码 | 11320115013053494J400010904000002 | ||
行使层级 | 县级 | 办理形式 | 窗口办理,网上办理,快递申请 |
到办事现场次数 | 0次 |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| 材料齐全,即可办理 |
特别程序 | 无 | 中介服务 | 无 |
实施主体 |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| 实施主体编码 | 11320115013053494J |
实施主体性质 | 法定机关 | 权力来源 | 法定本级行使 |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| 是 | ||
办理地点 | 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路2号江宁区市民中心3楼公安大厅窗口 | ||
办理时间 | 法定工作日(周一到周五):夏季:上午 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;春秋冬季: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。 |
- 服务对象:自然人
- 受理条件:
被投靠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(子女或子女配偶),父亲年龄超过60周岁或者母亲年龄超过55周岁,以及已退休人员
序号 | 材料名称 | 表格下载 | 来源渠道 | 纸质材料 | 材料必要性 | 填报须知 | 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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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退休证或退休金领取证明 |
示例样表 | 申请人自备 | 1份 | 必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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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 |
2 |
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|
示例样表 | 申请人自备 | 1份 | 必要 |
|
查看更多 |
3 |
结婚证 |
示例样表 | 申请人自备 | 1份 | 必要 |
|
查看更多 |
4 |
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|
申请人自备 | 1份 | 必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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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 | |
5 |
居民户口簿 |
示例样表 | 申请人自备 | 1份 | 必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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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 |
6 |
居民身份证 |
示例样表 | 申请人自备 | 1份 | 必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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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 |
7 |
个人申请书 |
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| 其他 | 1份 | 必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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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 |
序号 | 环节名称 | 办理时限 | 审批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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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受理 | 1工作日 | 无 |
办件类型 | 承诺件 | ||
法定办结时限 | 23个工作日 | 承诺办结时限 | 7个工作日 |
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| 江苏省公安厅:《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》【苏公规〔2016〕3号】、南京市公安局:《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》【宁公规〔2017〕2号】 |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| 户籍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已批准的材料,及时办理户口登记。 |
不收费
审批结果类型 | 其他 | 审批结果名称 | 户口准迁证 |
审批结果样本 |
户口准迁证 ![]() |
- 设定依据
-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(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)第三条:户口登记工作,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。 第十条: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,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,领取迁移证件,注销户口。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,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,学校的录取证明,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,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。公民迁往边防地区,必须经过常住地县、市、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。
咨询方式 | 电话:025-69977080 |
监督投诉方式 |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025-69977080;监督投诉电话:12345 |
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|
暂无 |